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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校团委《2016-2017学年本科生“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活动项目规划(校级)》的通知
 作者:陈健 编辑:陈健  预审:陈健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04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方案(修订)》(校学字[2010]22号)要求,校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对相关部门2016-2017学年素质拓展活动项目规划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查通过的《2016-2017学年本科生“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活动项目规划(校级)》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次规划严格遵照“课程化、合规律、高品位、有特色”的要求,遵循“分层规划、分级设计”的原则,坚持“优化课程质量、规范课程设计、强化教师指导、鼓励学生参与”的思路重点体现综合素质提升、专业教育目标、精品项目培育、学年工作实际等,努力做到模块分布均匀、年级覆盖全面、时间安排合理、分值认证规范。

本次规划将各学院和各单位均在开展和均须开展的素质拓展活动项目统一纳入了校级规划,各学院和各单位不再在院级规划中重复列项。纳入规划的应是单项活动,系列活动原则上不纳入规划。如确有需要,应在项目简介中明确列出系列活动全部子活动。学生参与系列活动只认证单项活动最高学分,不累计加分。未列出的子活动不予认证学分。

各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活动项目规划(含学生社团)经学院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予以“院学字”发文(2016830日前),并报校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校团委)备案。

请各相关部门、各学院严格执行活动项目规划,认真做好活动发布、方案设计、组织实施和学分认证等工作。各学院要指导班级依据校、院规划开展素质拓展活动,结合年级专业实际,展现特色,打造品牌,特别是做好规定为“全体参加”项目的组织实施。规划项目应在学校规定的第二课堂活动时间面向规定的参与对象开展。按照“谁主办,谁认证”的原则,在活动结束后按标准及时进行学分认证。未列入规划的活动原则上不予认证学分,临时增加的校级活动确需认证的须向学校素质拓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校团委)报批备案。

特此通知。

: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生“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活动项目规划》的通知.docx 

安徽师范大学

2016627